市司法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尊龙凯时贵宾会
开场语: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天门市人民政府网和天门网联合举办的“在线访谈”栏目。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策解读,促进互动交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今天我们本期节目邀请到的访谈嘉宾是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艾平,在接下来的节目中,有请刘局长就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内容与大家进行交流。刘局长,您好!
刘艾平: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非常高兴能够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节目,与各位网友进行交流互动。
主持人:下面我们进入正题,刘局长,您好,能不能请您先给我们介绍一下什么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刘艾平:首先,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为,是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抓手。“三项制度”的推行,对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也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内容。
主持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刘艾平: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自2014年10月23日起实施。)明确提出要“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明确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行政执法实际,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了《湖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湖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湖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2019年6月28日,中共天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天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天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方案》《天门市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基本形成了推动工作的完整制度体系,为规范和监督执法活动、有效提升我市执法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主持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障,天门市司法局在落实行政“三项制度”方面具体有哪些举措呢?
刘艾平:自市委依法治市办《实施方案》印发以来,我局持续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2019年10月11日,我市举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并在会上向各行政执法单位印发了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交办单,督促各执法机关制定实施“三项制度”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有序推进。2020年7月30日,我局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举办全市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重点培训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内容,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2020年8月11日至12日,我局组织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等五大执法单位法制科长前往襄阳市税务局、城市管理委员会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积极探索我市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做法。2021年4月,我局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7月份重点督查阶段(2021年7月20日-7月23日),我局结合专项整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逐一进行调查、听汇报、查案卷,对八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重点督导,并形成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督查阶段问题清单,督导有关执法部门对照清单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主持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市司法局下一步有什么工作打算呢?
刘艾平:市委市政府对这块工作非常重视,政府常务会要求要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相关考核通报机制。目前我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在各行政执法单位稳步推进。各项制度落实也逐步走向规范,重点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升。其中市税务局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城管执法局在执法过程全过程记录制度上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受到了省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和好评。但全市部分执法单位和部门也还存在执法慢作为、不公正、不文明等一些问题。尤其是因为执法不规范,导致执法行为违法,不仅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同时也加大了政府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风险。下一步,我们将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以发现问题,整改提升为目的,加大对日常监督以及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公示力度;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履行行政执法监督和法治督察职能,督促我市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文明公正执法,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为天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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